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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的实施意见
时间:2020-07-09 浏览量:285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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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进一步深化普通高中教育改革,大力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 进一步明确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的内涵。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主要包括办学体制、培养模式、学校类型、学校特色等方面的多样化,其根本目的是适应学生多样化发展和社会对多样化人才的需要,创造适合不同学生的教育环境,为培养合格公民、高素质劳动者和创新人才奠定基础。

 

    2. 准确把握当前普通高中发展面临的形势。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普通高中规模显著增长,办学条件不断改善,课程改革稳步推进,为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奠定了基础。但同时,普通高中仍存在着应试倾向严重、培养模式单一、办学模式趋同、学校办学活力不足等突出问题,多样化发展的体制机制尚不健全,还不能很好得适应学生多样化发展和为多样化人才成长奠基的需要。

 

    3. 充分认识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的重要意义。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是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的重要体现,是切实转变“千校一面”状况、改变单一的以升学率为指标的评价导向、引导学校自主发展和办出特色、优化普通高中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对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加强创新人才早期培养具有重要意义。

 

    二、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4.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关于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的部署,完善政策措施,创新体制机制,以形成多样化发展格局为目标,以区域加快普及、统筹城乡、优化布局为契机,以创新培养模式为重点,以建设多样化课程为载体,着力破解同质化和应试倾向,落实素质教育要求,促进每一所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水平和质量的提高,促进普通高中教育现代化水平的整体提升。

 

    5. 基本原则。坚持统筹规划和因地制宜相结合,运用综合改革的思路与方法进行系统规划,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着力破除制约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坚持改革试点和全面推进相结合,以试点和项目为载体,以区域为单位,以点带面,重点突破,稳步推进各项改革,逐步形成多样化发展的格局。坚持政府引导与普通高中学校主动参与相结合,逐步完善推动多样化发展的政策体系,鼓励学校在政策指导下结合自身实际大胆实验探索,办出特色,创建特色高中。

 

    三、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的目标和任务

 

    6. 主要目标。以《教育规划纲要》为指导,到2020年努力形成学校办学特色鲜明、课程丰富多样、评价科学有效、资源开放共享、体制机制健全的普通高中发展新局面,充分满足学生的自主选择和差异需求。到2015年,区域推动多样化发展取得阶段性成果,涌现出一批勇于改革、科学规划、措施有力、成效显著的示范区;形成一批文化内涵丰富、学科优势明显、活动富有创意的特色高中;发展一批注重普职融通和职业准备教育、具有吸引力的综合高中;创建一批注重拔尖学生培养,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深入合作,注重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国际化水平较高的创新人才早期培养基地。

 

    7. 主要任务。努力构建可供学生多样化选择的课程体系,促进学校内部课程创生与教学创造, 提高课程的选择性,满足学生多元学习需求。不断丰富普通高中学校的类型,着力建设特色高中,有效发展综合高中,为学生提供更多选择机会。高度重视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大力推进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方式的变革与创新,充分发挥普通高中在创新人才培养、创新型国家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不同体制学校之间的共同发展,形成多元办学格局,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建立健全普通高中现代学校制度, 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促进学校的自主发展、特色发展与质量提升。

 

    四、以试点和项目为抓手,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

 

    8. 特色高中改革项目。为了办好每一所普通高中学校,提高普通高中教育的适宜性,促进全体学生的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实施特色高中改革项目。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包括民办学校)都应在实现国家课程方案、达到国家基本教育质量要求的同时,主动结合本地和本校特点,发挥传统优势,确立自身发展定位,以满足学生多元学习需要为目标,以课程建设为核心,逐步形成自身办学特色,提高竞争力和吸引力,创建学生、家长、社会等各方面普遍认可的特色学校。特色高中改革项目重在面向全体学生、重在内涵建设、重在特色创生过程,要防止简单化、贴标签的做法。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具体的指导意见,组织开展指导、监测和评价。地市、县区政府要具体规划和实施,落实相关配套政策,提供经费、资源等方面的支持保障。教育部将定期组织学校特色办学经验交流活动。

 

    9. 自主办学改革试点。为落实和扩大普通高中办学自主权,激发学校办学活力,建立普通高中现代学校制度,探索有利于普通高中学校特色发展的实践模式和成功经验,开展自主办学改革试点。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行政区域内普通高中学校35%的比例确定试点学校,给予这些学校在课程设置、选用教材、教学改革、招生考试、聘用教师、使用经费等方面较大的自主权利。2012年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具体试点方案,报教育部审定后实施。教育部负责组织专家指导,分批公布试点学校名单。2015年总结试点经验,扩大实施范围。

 

    10. 综合高中发展项目。为进一步加强普教与职教间的相互融通,适应知识经济对劳动者的新要求,在总结以往综合高中实践的基础上,探索建设符合社会经济发展新特点与人才培养要求的综合高中,实施综合高中发展项目。综合高中发展项目要注重教学管理制度创新,注重加强职业准备类课程建设,注重学生的多次学习选择,注重与中等职业学校在课程实施、学分互认、资源共享等方面的合作。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实施办法,应将现有综合高中、部分优质普通高中纳入试点范围。教育部根据各地试点情况,研究制定综合高中课程方案和评价办法,组织开展经验交流。

 

    11.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基地建设项目。基于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要求,支持和发展一批普通高中学校成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地的成员,鼓励这些学校相互协作,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密切合作,共同实施面向高中学生的拔尖创新培养行动,使一批素质全面、基础扎实、学有余力、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高中学生得到更好的教育和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建设项目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导,以计划为载体,建立普通高中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机制,形成共同体联合建设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并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基地在学生选拔机制与标准、培养与指导计划、指导教师与设施设备等各个方面开展实验和探索,开发和实施适合学生的创新教育与拔尖教育活动,探索高中教育阶段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规律和模式。国家设立专项经费,支持基地建设和活动。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和管理办法,并注重对基地的指导、评估和鉴定。2013年前,各省要实施相应计划,建立工作机制,确定成员学校,为区域内符合要求的普通高中学生进入基地学习提供保障。

 

     五、着力构建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的长效机制

 

    12. 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针对多样化发展的要求,积极争取政府加大投入,抓紧制订并落实生均拨款标准,设立专项经费,重点支持学校在课程建设、教师发展、教学与实验设施等方面的建设,确保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的全面实施。

 

    13. 建立资源共享机制。在国家和省级层面建立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信息交流平台,定期组织开展工作交流与研讨,组织专家培训学校校长与教师,为参与项目和实施改革的学校提供专业指导和咨询服务。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地普通高中教育发展需求与学校布局状况,制定高中教育资源共享的办法和方案,探索建立高中教育资源共享的公共平台与共享机制,切实推动普通高中学校之间、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之间、高中学校与高等院校之间的联系与合作,共建共享网络课程、虚拟实验室、数字图书馆与实践实习基地等,为普通高中教育多样化发展创造条件。普通高中要充分利用校外学习机构、文化场所、企业单位以及社区等社会场所开展各项教育活动,满足学生多样化的学习需求,促进学校特色的形成。

 

    14. 完善课程发展机制。积极创建有特色的学校课程体系,加强选修课建设,努力为学生提供丰富多样的课程选择。允许有条件的学校开设大学先修课程,丰富高中学校的课程设置。鼓励学校实行分层教学,允许学生多次选择和跨班、跨年级和跨校选课,形成一套普通高中课程建设与发展的有效机制。要加强校长和教师培训,提高校长课程领导力和教师执行力。

 

    15. 形成多元评价机制。加快建立全面评价普通高中基本教育质量和有利于多样化发展的指标体系和监测机制,定期发布发展报告,切实改变以升学率为唯一指标的普通高中评价方式。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评价机制,采用综合评价、专项评价与发展性评价等多种评价思路,实现内部评价与外部评价相结合,引导普通高中学校形成办学特色和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将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作为评价地(市)、县(区)教育工作的重要参考。将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纳入督导检查的内容,及时纠正向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以升学率片面评价学校的行为。

 

    16. 改革考试招生制度。与多样化发展相衔接,推进普通高中考试招生改革,实行统一考试、自主选拔、免试推荐相结合的考试招生办法,具体改革方案由省级或经其批准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积极推进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在坚持以统一入学考试为基本方式的基础上,扩大高中学校的推荐权,扩大自主招生高等学校的数量,提高自主招生比例,逐步形成高等学校多元入学的格局,为普通高中教育多样化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17. 营造良好改革范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总结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的实践与经验,注重推广先进典型,对在推动多样化有特色发展中取得显著成效的地方、学校和个人予以表彰。要大力宣传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的重要意义,及时总结和宣传高中多样化发展和学校特色办学的典型经验,积极引导社会全面、合理地看待普通高中教育,科学评价学校工作,营造有利于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的社会舆论环境。2015年前,在全国评选表彰一批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的示范区。

 

    六、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健康有序

 

    18.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是《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重要任务,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摆到重要位置。要建立政府主导、教育行政部门牵头、政府有关部门协作、行业企业密切配合和支持的工作机制。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及时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工作顺利进行。

 

    19. 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教育部对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工作进行总体部署,提供相关政策支持,进行跨部门协调,提供交流平台,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跟踪与评估各地多样化发展的总体进展情况与项目实施情况。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区域内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的统筹规划,根据《教育规划纲要》和本实施意见精神制定指导意见和改革试点、建设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完善配套政策。地市、县区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根据教育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部署组织实施,指导学校开展试点和项目建设。普通高中学校要积极主动参与改革试点和项目建设,认真落实改革方案。

 

    20. 统筹规划,实施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22014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深入调查,准确掌握当地普通高中教育发展的基本状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要结合当地实际,制订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的规划。在统筹规划的基础上,确定近期目标,分解年度任务,落实项目经费,制定实施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努力满足学生个性发展和多元学习需要,有效缓解办学同质化问题。20126月底前,各省(区、市)要编制完成行动计划,报教育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