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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纲要》
时间:2020-07-09 浏览量:166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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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纲要》

为深入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加强对普通高中学生理想、心理、学业等多方面指导的要求,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制定本纲要。

一、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的性质、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是指普通高中为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和谐发展,预防并解决学生发展中的困扰而开展的一项工作,主要包括理想、心理、学业、生活与生涯等方面,是当代普通高中学校的基本职能之一,与教学、管理处于同等重要的地位。

2.开展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工作,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充分尊重当代高中学生成长的个性特点和时代特征,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和谐发展,为培养更具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年轻一代奠定基础。

3.开展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以学生为中心;以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为主、预防矫正为辅;尊重高中阶段学生的成长需要,遵循其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尊重学生的独特性,考虑学生在理想、心理、学业、生活和生涯等方面的个性化需要;注重挖掘和利用各种资源,充分发挥学校、家庭、社区、社会等各方面的力量。

二、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的主要目标和主要任务

4.主要目标:促进学生整体素质全面健康发展,培养学生积极向上和自主发展的品质,促进学生潜质的充分发挥,促使学生获得步入下一阶段学习、生活与工作的能力,成为适合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

5.主要任务:培养学生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树立远大的理想;维护学生心理健康,促进学生形成健康的心理素质;促使学生增强学习动机,改善学习方法,提高学习能力;培养学生健康生活、生涯规划的意识和能力;预防学生在理想、心理、学业、生活和生涯等方面出现问题和困扰;培养学生在遇到相关问题和困扰时的求助意识,减少其对学生发展的不利影响。

三、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的主要内容

6.主要内容:包括理想、心理、学业、生活及生涯等方面。

理想方面:主要包括促进学生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提升学生的公民素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引导学生树立远大理想,将个人理想与社会需求、国家发展相结合。

心理方面:主要包括促进学生形成健康的自我认识;促进学生情绪情感健康发展;促进学生人际关系和谐发展;培养学生的健全人格;促进学生形成坚强的意志品质和挫折耐受力;有效减少学生的心理困扰及其不良影响。

学业方面:主要包括促进学生的入学适应;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和兴趣;帮助学生确立恰当的学习目标;提升学生选课的意识和能力;指导学生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改善学生的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与学习能力;指导学生掌握应对学习压力和考试压力的技能技巧;有效识别、诊断学习存在困难的学生,并为其提供有针对性的专业指导。

生活和生涯方面:主要包括培养学生珍爱生命、健康生活的意识;促进学生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与兴趣爱好;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并掌握生存技能;培养学生生涯发展与规划的意识和能力;帮助学生了解自己的兴趣、能力倾向、个性特点与生涯发展的关系;帮助学生了解大学专业信息与社会职业需求,合理规划升学与就业目标;促进学生掌握步入下一阶段生活、学习、工作所必需的技能;有效减少学生在生活与生涯方面的困惑。

7.各普通高中应当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结合学生年龄特征、各年级特点及高中教育目标,从各年级所面临的实际问题出发,循序渐进,分阶段、分步骤地实施具体的指导内容。在落实总体指导要求的同时,高一年级应加强入学适应、同伴关系、师生关系等方面指导;高二年级应加强课程选择、生涯探索等方面指导;高三年级应加强未来发展方向与目标、高考、压力应对和挫折耐受力、升学与就业等方面指导。

四、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的途径和方法

8.开展学生发展指导的途径和方法可以多种多样,不同学校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根据发展指导不同方面的共性和独特性,充分发挥现有德育、心理健康教育、学科教学等渠道和资源的作用,开展学生发展指导。

9.开设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的选修课或专题讲座。通过多种多样的形式,如知识讲座、先进事迹报告、情境模拟、案例研讨、心理训练等,面向全体学生开设理想、心理、学业、生活和生涯等方面的选修课和专题讲座,促进学生掌握有关发展的知识和技能。选修课和专题讲座应以互动模式为主,注重学生的积极学习与体验,强调自我探索和反思,重视能力与技能的培养和知识的应用。

10.开展团体辅导和个别咨询。建立发展指导室,可以通过团体辅导活动和一对一个别咨询的形式,对在理想、心理、学业、生活和生涯等方面出现困扰的学生给以及时的指导,减少困扰及其对学生的不良影响。对于个别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能够及时识别并转介到校外专业机构接受辅导。

11.适当开展学生理想、心理、学业、生活和生涯等方面的测量与评估。学校要为学生建立发展成长档案,以了解学生在理想、心理、学业、生活和生涯等方面的现状、发展及存在的问题,增强发展指导的针对性。

12.建立学校危机监控和干预体系。学校在校园危机事件发生后应及时开展心理辅导或咨询工作;在危机事件结束后,还要对学生、教师、家长的心理状况加以评估,适当给予后续指导。

13.促进家校合作,建立学校家庭共同开展学生指导的渠道。学校要使家长了解学生发展指导工作的宗旨、目标和开展情况,帮助家长了解子女的成长和发展,为有需求的家长提供发展指导意见,协助他们解决子女在发展过程中的特殊需要。

14.充分发挥社会资源的教育作用。要通过社区服务、参观访问、实践探究活动、举办社区活动等途径和方法,利用社区资源开展学生指导工作。要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博物馆、科技馆、企业等丰富学生发展指导工作。

五、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的保障措施

15.加强学生发展指导课程建设。学校要根据本校实际,保证学生发展指导的时间,落实学生发展指导选修课、专题讲座等在学校课程计划中安排。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利用网络信息化技术,开发各类自助课程,实现学生、家长、教师的网上自主学习,推广优秀指导课程及活动。

16.加强发展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学校要逐步建立起以专职发展指导教师和班主任为骨干,全体教师共同参与,专兼结合、分工负责、互相配合的工作队伍。专职教师可以在学校总编制内统筹解决,与在校学生的人数比例以1500为宜。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配备专职指导教师,满足指导需要。

教育部要研究制定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教师资格标准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分期分批对学生发展指导骨干教师进行培训。高等院校要积极培养学生发展指导的专门人才。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学生发展指导专兼职教师纳入教师培训计划,开展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目标、内容、任务和理论以及测量评估、团体辅导、个体咨询等方面的培训。

17.落实学生发展指导所需的经费。学校开展学生发展指导所需经费纳入办学成本,在学校办学经费中统筹解决。有条件的地区应当设立专项经费,对积极开展学生发展指导试点和经费紧张的学校予以支持。

18.提供相应的办公条件。普通高中学校应当根据学生发展指导的实际需要,与心理咨询室(或心理辅导室)等统筹考虑,统一规划建设指导场所,保证其必要的办公面积、配备相应的书籍资料、测量工具和仪器设备等。

六、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的组织实施

19.加强领导和管理。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实施学生发展指导作为普通高中教育改革和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对学校的总体考核和评估范围。要根据本纲要精神,结合当地实际,制订具体的实施细则,指导学校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要建立区域内学校之间相互协作和资源共享的机制,定期组织开展经验交流。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完善相关制度,确保各项要求的落实。

20.加强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科学研究。教育部成立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专家委员会,加强研究和专业指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支持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开展相关的科学研究。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要为学校提供专业支持、服务和科学评估,促进学生发展指导工作科学、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