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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红塔区与长水教育集团续订合作协议
时间:2024-07-12 浏览量:209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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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上午,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与长水教育集团就高质量合作举办玉溪长水实验中学(玉溪衡水实验中学)续签工作签订合作框架协议。


玉溪市委常委、红塔区委书记邓皓在讲话中指出,2017年4月28日,红塔区人民政府与长水教育集团合作举办玉溪长水实验中学,合作办学以来学校在玉溪教育高质量发展中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为玉溪市红塔区高中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和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邓皓在签约仪式上提出三点期望。首先,此次签约是落实玉溪市委市政府提升高中教育质量工作要求的具体举措。第二,此次签约是为红塔区乃至玉溪市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提供更大的支持,让更多的优质教育资源覆盖和惠及更多群众。第三,希望长水进一步发挥长水北京总部和云南的优质资源持续提高红塔区教育质量,按照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加快与区域内学校的集团化办学,拓展贯通培养的新路径。


长水教育集团董事长、总校长张韶维在签约仪式上表示,集团守正创新,坚持集团化办学提升办学质量,按照一级二等完中要求统筹学校近三年的工作,坚持将河北衡水中学的办学理念和教育教学精髓扎根红塔区。



张韶维表示学校会按照现代书院制管理提升学校的办学内涵,将生涯管理赋能精准到学生个体的培养。

合作办学续签仪式既是对过去的总结,也是未来合作办学新的起点。在红塔区委区政府的支持下,长水教育集团将继续充分整合现有资源,高标准严要求做好学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充分发挥杠杆撬动作用和示范引领作用,把玉溪长水实验中学办成红塔区的一张教育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