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依法办学,并在办学实践中不断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教育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10月18日晚,长水教育集团邀请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教科文卫法律事务部主任、高级合伙人王东,就“民办学校法律合规”开展专题培训。集团各部门(下属集团),各子(分)公司,各校区管理干部等合计300余人,通过现场及线上相结合的形式,共同参与本次培训。
今年是《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20周年,20年前《民办教育促进法》的颁布,标志着党和政府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民办教育在国民教育体系中的价值作用与定位,也标志着民办教育进入法治化发展阶段。
长水教育集团作为“中国民办教育的创新者引领者”,更应时刻加强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升民办教育法治治理能力。专题培训中,王东律师结合《民促法》《民促法实施条例》中关于民办教育的政策法规条例,系统梳理了经营证照、董事会(理事会)治理、学校章程、股权问题、资金监管、办学回报等相关法律要点,并结合日常司法办案典型案例分享,为参与培训的学员理清了思路、武装了头脑。
会后,集团各职能部门、各校区参训人员也就日常教育教学管理实践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及疑惑,与王东律师进行了深入讨论及交流。
此次培训,是长水教育集团严格遵纪守法,全面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坚持依法办学的核心体现。通过不断学习,以理论赋能学校管理和治理水平提升,不断围绕高质量发展主线,为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最佳服务。
坚持依法办学、以德治校
营造风清气正的办学和育人环境
作为全国一流教育集团,长水教育在“集团化办学”教育实践过程中,通过建立实施法治宣传教育体系,全面加强校内法治工作,引导师生培养法律思维、提升法治素养、培育法治精神,在校园所有工作中能动地开展依法育人、依法管理,坚持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全面提升集团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一方面,集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教育方针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始终将依法办学、以德治校落实到集团及各校区的办学实践中,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合作办学属地政策,依法登记、规范办理办学证照;集团全国各校区认真落实属地主管部门要求,严格执行收费备案、公示、公开等规定,严格规范各项收费管理并进行不定期自检,主动接受学生和家长的监督;严格遵守招生录取工作“十条禁令”,加强招生工作督导、督查等,不断强化依法办学、以德治校,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第二方面,集团和学校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依法办理资产托管手续,建立“谁使用谁管理谁担责”资产管理机制,常态化加强教育资产管理、维护、维修工作,建立健全资产台账并实行管理三级责任人制度,保障教育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充分发挥教育资产的办学效益,有力促进了政府在办教育中的有效投入。